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17〕32号)文件(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公司将持续对内容分发网络(CDN)业务市场存在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层层转租”等违规业务进行检查与整改。
根据“通知”第二条第1款:“各基础电信企业应加强线路资源管理,严格审核租用方资质和用途,不得向无相应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和个人提供用于经营IDC、ISP、CDN等业务的网络基础设施和IP地址、带宽等网络接入资源。”
如您办理的宽带存在内容分发网络(CDN)行为的,需向我司提供由工信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证明您具备“内容分发网络(CDN)业务”资质。
如您不能提供上述手续证明,我司将立即终止向您提供宽带服务,届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请您知晓并做好相关准备,谢谢!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