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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电信黑龙江分公司推行数字化 电子发票相关事宜的通告

尊敬的电信用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文件要求,自2024年12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正式推广应用数字化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票”)。我司将于2025年2月21日全省范围内推行数电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具体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数电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发票相同。其中,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数电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数电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普通发票相同。用户如对于生成的数电票有任何疑问,可以通过拨打国家税务总局服务热线12366或拨打中国电信客服10000号咨询。
        二、用户缴费后,可登录网上营业厅www.189.cn自助服务区或中国电信APP自助生成、查询和下载数电票版式文件(PDF、OFD、XML),也可通过营业厅设置推送数电票版式文件至电子邮箱,用户根据需求,可自行打印数电票版式文件。
        三、本公告自下发日起执行。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