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电信客户:
您好!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手机流量服务、短信和彩信服务、互联网宽带接入服务的业务活动适用的税目由增值电信服务调整为基础电信服务,对应增值税税率由6%调整至9%。
我司目前正加急完成系统改造,自2月28日起全面支持出具新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1.自2026年1月账期起上述业务开始执行新税率,如果您收到的相关发票仍为原税率的,可联系客户经理更换。
2.属于2025年12月及以前账期的发票,执行原税率不变,无需更换。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2026年2月28日